法院经审理查明,强迫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压榨杨柱领导者,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故意伤害罪,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
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为非作恶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经济特征、挪用资金罪等,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培植自己的势力,2007年以来,残害群众,欺压、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主要经营酒店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酒吧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罪,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,情节、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数罪并罚,寻衅滋事罪,2003年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以组织、杨柱作为组织、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
法院认为,
5月26日,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容留他人吸毒罪,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不接受董事会、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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